阴影下的“咖啡伴侣”之争 孰强孰弱不言自现
发表日期: 2009/10/17 浏览量: 4225 次
段时间国内的咖啡市场的主要焦点是“咖啡伴侣”之争,雀巢不仅不肯让出此商标,还将继续和侵权者一斗到底。云南省咖啡行业协会前天关于“讨伐”雀巢公司独占“咖啡伴侣”商标一事,本报记者昨日收到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公关部的电子邮件,雀巢对此正式回应——“咖啡伴侣”是雀巢独创的品牌名称,公司将继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曾经对“通用名称”进行过诠释:商品通用名称是指行业规范或社会公众约定俗成的对某一商品的通常称谓。“如果咖啡伴侣这个词在雀巢公司1989年注册以前,就已经是广大群众熟悉并使用的某类商品的特指,肯定是不能进行注册的。”张宏雷说。其言下之意是,在1989年,相信国内许多地方对于咖啡一物都还非常隔膜,即便听过也不一定见过,见过也不一定尝过,更别说是作为“佑料”的咖啡伴侣了。“注册商标肯定要受到法律保护,否则也就失去了注册的意义。”对此,在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官司方面造诣颇深的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认为,雀巢维护自己的权益天经地义。但另一方面,他也能理解后谷等企业的委屈。

  雀巢回复“咖啡伴侣”商标全文——“咖啡伴侣”这个商标是雀巢独创的品牌名称,它源自雀巢集团在全球使用超过半个世纪的“COFFEE-MATE”商标。在中国大陆, “COFFEE-MATE”和“咖啡伴侣”商标早在1989年已获得商标注册专用权;在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更可追溯至上个世纪的六十和七十年代。雀巢公司的“COFFEE-MATE”和“咖啡伴侣”商标长期广泛地使用于“植脂末”系列产品上,并明示其为注册商标。雀巢公司向来对保护我们所合法持有的知识产权不遗余力,同时将继续打击侵犯我们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日前,由于使用雀巢公司的注册商标“咖啡伴侣”,云南咖啡的龙头后谷就为此付出了说不上惨痛的代价——因为有人投诉,12000包咖啡伴侣被工商没收。在认错之余,后谷咖啡老总熊相入感觉更多的是憋屈,他认为咖啡伴侣其实已经成了一个消费者和行业内的通用词汇,让雀巢独享实在是合法不合理,这对我国的咖啡业是一个壁垒,呼吁行业老大哥能主动放弃这个商标,否则就“联合国内众多咖啡企业和行业协会联名申请国家工商总局撤销这一商标。

  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公关部何经理对此给出了一份书面回应。这意味着,雀巢不仅不肯让出此商标,还将继续和侵权者一斗到底。昨天下午,得知此消息的云南省咖啡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胡路表示“很遗憾”,认为“伤害了国内咖啡业的感情”,下一步就只有“联名申请撤销”。而后谷老总熊相入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难以知道其反应。但在前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他说自己想不通的是“咖啡伴侣可以注册为商标,为什么我去注册红酒伴侣、茶叶伴侣之类的通不过?”熊相入一再强调,自己发表“檄文”绝对不是为了自己那几万元损失,而是“为中国咖啡抱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