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东厦门深圳等四省市营改增试点启动
发表日期: 2012/11/4 浏览量: 5770 次

经国务院批准,福建省、广东省及厦门市、深圳市从11月1日起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11月1日,福建三明市庆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深圳联邦仓储有限公司陆续开出该省市第一份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上述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正式上线成功,新旧税制转换工作顺利启动。
  从财政部了解到,目前四省市营改增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运行平稳、有序,各相关信息系统运转正常,试点企业配合积极,反映良好。试点改革将为四省市相关行业、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进一步推动制造业的升级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延伸阅读】
    正如一些专家指出的,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是深化“营改增”的重点和难点。
  “未来试点行业,应选择适应增值税征收特点的、进项税额容易确认的行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选择的行业应具有典型性。”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认为,选择哪些行业试点应该是综合考量,生产性服务业应该优先考虑,比较容易操作,例如建筑安装业。
  普华永道中国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则认为,目前在哪个行业率先试点还难估计,交通运输业的可能性较大,因为交通运输业涉及的范围广,而且已经出现税负增加的问题,需要通过加快改革速度来解决。
  相关专家指出,随着试点范围和行业的扩大,抵扣链条也将逐步完善,进项抵扣也将更加充分,随着企业业务范围开拓和有关配套措施逐步到位,企业税负增加问题将逐步解决,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